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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制度

阅读次数:2108 发布: jdgcx 发布时间:2019-05-15 12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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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我系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确保我系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。根据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〔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〕的通知》、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经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启动本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,根据院学文件,参照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和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成立评审小组

一、成立我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

 组  长:李柯 陈之林
    副组长:叶坦
    成  员:余剑  李济洲  肖莉 
陈莲花 尤小涛

 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、指导等工作,完成贫困生库的系统录入、上报、管理工作。
 二、认定原则  

 1.严格按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按照院学文件,参照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和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,进行评定。
    2.生源地是灾区的学生,若因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,要实事求是地原则给予以认定。

 3.建档立卡学生由院资助中心直接认定,认定档次为特困。
 三、评审比例

 评审比例必须是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,认定比例符合要求.
 四、评审工作及系统上报时间

  9月18日—10月18日
 五、评定程序  
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。应制定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,各班级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。
  1.每学年开学时,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并负责收集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。
  2.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和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对照本办法确定的认定标准,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,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,认真进行评议,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,并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时要注明投诉电话为系领导办公室3115830;院纪委纪检监察处3117607;公示无异议后,报系(部)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。
  3.系(部)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。如有异议,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。

4.国家奖学金由辅导员报送符合条件的,评审小组按照学院文件进行评审。

5.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学院文件,由各班级贫困生中综合排名前列的学生中评定。
 六、认定及上报要求  

 1.领导小组负责本系(部)的认定工作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。
  2.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,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,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。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,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,评议小组成员为非贫困生申请人,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﹪。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。
  3.上报学院的截止日期是10月18日下午5点。
  4.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需提交《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和《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质材料。

 5、经系部公示,机电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无异议。

6、按照院文件规定的报送材料要求报送材料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机电工程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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